抗震支架及成品支架技术标准
一、供货范围 抗震支架适用范围为整个项目机电管线(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水、电、通风、空调)供货及安装;成品支架仅适用于整个地下室机电管线(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水、电、通风、空调)供货及安装。
二、供货、施工分包界面划分
2.1本项目机电系统所有设备管线(含通风空调管道、给排水管道、电气桥架/母线槽、智能化桥架等专业管线)所需的装配式综合管线支吊架(成品支架)及抗震支架(含各类连接件、支撑件、管束等零部件)由消防单位负责统一设计、采购;
2.2本项目非消防类管线安装及相应综合支吊架(包括抗震支架)的连接安装工作由各相关承包商负责,消防类管线安装及相应综合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的连接安装工作由消防承包商负责。
三、技术要求
3.1总则
3.1.1 说明 说明消防系统管道工程及机电系统所有管道所需的装配式综合管线成品支吊架的规格和安装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3.1.2 一般要求
A)所有送抵工地的管道均应是全新的,并有色带和标示以利辨认不同的等级。
B)管道接口不得藏在墙壁或楼板之内。
C)管道须藉管套穿过墙壁、楼板和梁。若所穿越之结构需要防水密封时,须用熟铁防水法兰管套接驳。
D)除直径在200毫米及以上的管道外,所有热镀锌钢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焊接方法。
E)直径为200毫米及以上的钢管,于首次安装完成后,须进行二次热浸镀锌施工。
F)所有跨越楼宇伸缩缝的管道必须采用金属波纹管道伸缩器连接。
G)所有管道装置应按施工图纸安装。 H)配合施工进度计划,提交所有有关管道的安装资料。
I)在安装需配合吊顶时,承包单位须负责调整管道的高低使符合吊顶高度,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若管道须先于吊顶安装时,承包单位应预先获得建筑师/工程师发出预定高度的指令后方可进行。
J)所有管道如装设/外露于能令管道系统结冰的环境底下,必须提供保温材料以及电伴热,以免管道受破坏而影响系统操作
K)所有非等电位的钢材,在接驳时,均需以橡胶垫圈分隔。
3.1.3抗震设计要求
3.1.3.1以下设备及管道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重力大于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道。 防排烟风管、事故通风风管及相关设备。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 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用抗震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措施。 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3.1.3.2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3.1.3.3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3.1.3.4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3.1.3.5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3.1.3.6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最大间距为12m,纵向最大间距为24m。
3.1.3.7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最大间距为6m,纵向最大间距为12m。
3.1.3.8新建工程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24米;柔性管道上述参数减半;改建、扩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3.1.3.9新建工程刚性矩形风管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9米,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8米;柔性风管上述参数减半;改建、扩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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